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旅游委、局,交通運輸廳(局、委),新疆生產(chǎn)建設兵團旅游局、交通運輸局:
為保障導游安全執(zhí)業(yè),國家旅游局、交通運輸部決定進一步規(guī)范“導游專座”設置和使用等事宜,現(xiàn)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旅游客運車輛需設置“導游專座”
“導游專座”是指旅游客運車輛在提供旅游服務時,為導游人員設置的專用座位。“導游專座”應設置在旅游客運車輛前乘客門側第一排乘客座椅靠通道側位置; 旅游客運企業(yè)在旅游服務過程中,應配備印有“導游專座”字樣的座套;旅行社制定團隊旅游計劃時,應根據(jù)車輛座位數(shù)和團隊人數(shù),統(tǒng)籌考慮,游客與導游總人數(shù) 不得超過車輛核定乘員數(shù)。
二、旅游客運車輛需確保車內逃生通道順暢
自2016年8月1日起,新進入道路運輸市場的營運客車不得在車廂內任何位置設置折疊座椅,在用營運客車的折疊座椅不得使用。各級交通運輸部門在開展客 車等級評定時,不再對客車折疊座椅進行核定。車內通道不得堆放行李和其他障礙物,逃生裝置要定期維護、標識清晰,確保正常使用。
三、旅行社及旅游客運企業(yè)需加強導游和司機的安全教育
旅行社應要求導游熟悉旅游行程計劃,在車輛啟動之前與司機充分溝通行車路線、??空军c等,避免在行車過程中影響司機正常駕駛;導游應自覺系好安全帶,避 免站立講解,并配合司機督促游客系好安全帶。旅游客運企業(yè)應督促司機嚴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和道路運輸管理法律法規(guī),不超員、不超速,安全文明駕駛,行車之 前播放《游客安全乘車溫馨提示》宣傳片(在國家旅游局官網(wǎng)“視頻專欄”下載使用http://www.cnta.gov.cn/spzl/xcp/201603/t20160315_763912.shtml),提醒游客閱讀安全須知,提高安全意識。鼓勵導游和廣大游客對不按規(guī)定設置導游專座等不安全行為進行舉報。
各地旅游主管及交通運輸部門應按照通知要求,立即督促旅行社及旅游客運企業(yè)開展自查自糾,并加強對旅游客運車輛“導游專座”設置及安全運營情況的監(jiān)督檢 查,對于未落實通知要求的旅行社和旅游客運企業(yè),要限期整改;逾期未予整改的旅行社,旅游客運企業(yè)可以拒絕為其提供服務;逾期未予整改的旅游客運企業(yè),旅 行社不得租用其旅游客運車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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